編者按: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第十屆杭州市政協副主席趙光育等提案呼吁,在杭州設立互聯網法院,推進網絡空間治理法治化。時隔3個多月,6月26日上午,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包括《關于設立杭州互聯網法院的方案》在內的多個文件。會上傳出重磅消息:中國首家互聯網法院將落戶杭州。為什么互聯網法院首先落戶杭州?對杭州乃至全省有何重大意義?今后如何更好地落地?圍繞這一系列問題,本報記者專訪了趙光育委員。
據聯誼報
記者:全國首家互聯網法院為什么“相中”杭州?您當時在全國兩會時提相關提案,有何迫切性考慮?
趙光育:看到這個新聞之后,我非常興奮,這是司法主動適應互聯網發展大趨勢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當前,每個人的生產生活早已離不開互聯網,它在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引發了大量新型涉網糾紛。
為什么是杭州而不是其他地方?我認為,首先,杭州作為互聯網經濟發達地區,聚集著阿里巴巴、支付寶、淘寶、天貓、網易等眾多知名電商企業,涉網糾紛多發頻發,現實司法需求大。
其次,杭州的涉網審判基礎好,為全國法院互聯網審判積累了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早在2011年,杭州法院就開始積極探索新型網絡空間治理模式。2015年4月,省高級人民法院確定由西湖、濱江、余杭三家基層法院和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為電子商務網上法庭試點法院,分別審理網絡支付糾紛、網絡著作權糾紛、網絡交易糾紛及其上訴案件。當年8月,“浙江法院電子商務網上法庭”正式上線,專門審理涉網糾紛案件,并實現起訴、調解、立案(管轄異議)、舉證、質證、開庭、判決等各訴訟環節的全程網絡化。截至今年4月,共計收到普通案件申請2.2萬件。隨著經驗的不斷輻射和擴大,全省已有15家法院加入網上法庭平臺。
記者:如您所說,我省法院系統的“互聯網+審判”新模式走在全國前列,互聯網法院落戶杭州后,必將進一步推動審理模式信息化、智能化升級,它將會產生哪些現實意義?
趙光育:杭州不僅是我國互聯網經濟發展重地,而且已形成全國性的跨境電商、網上產品質量監管、網上知識產權保護以及信用示范體系。在杭州設立互聯網法院,有利于通過先行先試和補齊短板,加快形成發展新動能培育、現代網絡治理乃至網絡強國建設的有效制度保障。
中央批準設立杭州互聯網法院有利于我國主導國際規則制定。G20杭州峰會將構建全球電子商務平臺(eWTP)的倡議寫入公報,杭州已站在了全球電子商務發展的制高點上。但事實上,電子商務國際規則并不成熟,特別是對跨境電子商務糾紛的依法處理仍處于起步階段。因此,能否先人一步、搶占先機,對日后主導網絡空間的國際話語權和規則制定權意義重大。
記者:設立首家互聯網法院,如何有效落地、開展工作,對此您有什么建議?
趙光育:由于互聯網自身固有的跨地域、去中心化、在線化特性,新型涉網糾紛對現行法律理論、司法制度帶來巨大的挑戰。近年來,杭州網上法庭試點工作,為涉網審判積累了經驗,但在實踐中,也遇到了與現行審判模式和法律規定之間存在的不相適應之處,亟須借設立互聯網法院這一契機,以改革創新的精神推動涉網案件審判方式實現根本轉變。
為此,建議進一步明確網上法院在司法實踐中的主體地位;完善現行涉網審判規則,如管轄、司法送達、電子證據認定問題等,以適應互聯網案件審理特點;整合資源,更好發揮司法大數據功能,形成網絡空間治理合力;建立專業化審判隊伍。
設立互聯網法院,不只是將互聯網作為輔助辦案和優化司法服務的技術手段,而是站在國家發展戰略層面,將互聯網本身作為司法治理的對象,積極參與我國對網絡空間的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我對此充滿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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