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聯誼報 新冠肺炎疫情是對我國城市治理體系的一次檢驗,不同的城市治理體系塑造不同的城市社會秩序。疫情的暴發,反映出我們的治理體系還有許多不足。
疫情面前,需要反思。我國已經形成公共衛生的法律法規制度體系,但是與其他公共服務領域一樣,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一是法律法規粗線條,操作性不夠強;二是管理粗放,執法不到位;三是醫院、醫療設備、醫生、護士等醫療衛生供給存在系統性不足,突發疫情,病人規模嚴重超過醫療系統的最大承載力。公共衛生制度的問題是我國城市公共管理問題的一個縮影。
恩格斯早就說過,沒有哪一次歷史的災難,不是以歷史的進步為補償的。在新的歷史時期,城市治理必須秉持 “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以公共服務系統性高質量發展為抓手,全面投資醫療衛生、教育培訓、可支付住房、社會保障、社區建設、公共體育、公共空間等基礎性領域的設施建設、人才培養和制度創新,全方位和最大幅度增加公共服務的公平供給,全面推進市民化服務,廣泛提升公民現代素養,積累人力資本,提升社區韌性,建立多元合作治理制度,形成城市社會新秩序,以更好地應對各類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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