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域跨界水污染協同治理問題,是當前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的重要問題,也是協調區域經濟發展和共享區域綠色發展成果的重大問題。
加強頂層設計,制定流域跨界水污染協同防治規劃。制定統一的水環境保護綜合規劃和重點跨界河流上下游聯動、水岸聯動改善水質專項治理方案,明確區域、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階段性目標、水污染防治重點任務等。
強化標準協同,加強應急響應聯動和信息共享。加快推進區域內排放標準和污染控制技術規范融合統一,營造標準互認的生態環境;制定實施生態環境信息共享工作方案,建設區域生態環境信息共享網絡,為區域規劃、決策、執法協調提供支撐。
完善聯合執法,構建互督互學協同執法長效機制。進一步明確先期處理制度、聯合執法標準與要求、監督約束機制、獎懲制度等,提高跨界水污染執法能力,確保聯合執法工作切實可行地落實下去。
推廣試點經驗,健全流域跨界橫向生態補償機制。朝著補償內容更加豐富、方式更加多樣、評價方法更加科學、責任界定更加明確、對流域保護和治理的支撐保障作用更加明顯的方向,探索建立一套有效的長三角區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和污染賠償機制。
深化科研合作,構建水安全保障科技協同機制。開展長江入海口及上游重要分界斷面水質監測和環境評價,共同推動科研資源共享、人才培養、技術成果轉化等科技合作,啟動長三角跨界重要水體聯動治理和預警處置協同研發與示范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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