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政協報 “協商就要真協商”“監督要真監督”。協商式監督是體現中國政治民主和協商合作精神的政治監督。對于政協組織來說,開展協商式監督,必須把政治建設放在首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協商式監督對于被監督者來說,更容易增進理解、取得支持,能更大限度地在工作上形成契合、在思想上形成共識。
要做到監督“監”到點子上、“督”在關鍵處,必須始終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與中共十九大精神、省市委的決策部署保持同軸共轉,站位全局、立足地方,選準議題、精準發力,寧波市政協堅持重大事項及時向市委請示匯報,充分利用政協主要領導列席市委常委會、市委每年聽取政協工作情況匯報,以及定期召開四大家秘書長辦公會等契機,主動匯報年度協商監督計劃及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通過協助黨委制定年度協商監督計劃,健全政府年度工作協商對接機制等,主動接受監督任務,合力推動監督落實。
通過改進提案線索征集、創設委員工作室和民情聯絡站、建立網絡問情平臺等形式,拓展了征題的開放度,提升了協商式監督的科學性。實踐中先監督后協商、先協商后監督等方式,提升了協商式監督的整體效果。
開展協商式監督,還要注重把互動式、開放式協商理念貫穿于民主監督的全過程。堅持請進來,堅持走下去,堅持聯起來。為推動監督成果多元轉化、黨政決策落地見效,寧波市政協一屆一個主題、一年一個專題,一以貫之、一抓到底開展貫穿一屆的主題監督。本屆市政協把城市工作列為監督主題,先后就城市品質提升等進行系列監督,綿綿用力、久久為功,持續助力寧波建設國際港口名城、東方文明之都。
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我們將積極探索政協監督與黨內監督、法律監督、權力監督、行政監督、社會監督的聯動聯合,增強監督合力,促進成果轉化,并進行深度宣傳報道。探索建立第三方評估機制,對監督意見的采納轉化、跟蹤反饋、實際效果進行客觀評估,彰顯協商式監督的嚴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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