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黨的十九大作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決策部署,強調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我認為,健全現代鄉村治理體系,發揮黨建引領作用至關重要。
要著力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牢牢把握黨對現代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的領導權。一方面,要充分發揮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另一方面,要健全落實黨組織領導的村民自治機制。要大力發展基層協商民主,積極推行民情溝通日、民情懇談會、民主聽證會等做法,修訂村規民約,引導群眾共同參與鄉村治理。
要著力提升農村基層黨組織運行科學化水平,以“黨建+”推進鄉村治理現代化。努力把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推進鄉村治理的堅強戰斗堡壘,一要成為溝通民情的“前哨所”,二要成為帶領發展的“主心骨”,三要成為解決民需的“服務站”。
要著力建設忠誠擔當的基層骨干隊伍,在推進鄉村治理中切實發揮“頭雁效應”。選優配強村黨組織書記,大力培育和選拔講政治、善治理、作風好的村黨組織帶頭人隊伍。實施農村“雛雁計劃”,建立村后備人才庫,切實解決基層帶頭人后繼乏人的問題。從嚴從實強化培育管理,將提高鄉村治理能力作為培訓重要內容,推行村干部履職指數考評,實行不稱職村干部“歇職教育”制度。健全落實關心關愛機制,讓基層干部真正感受到組織的溫暖,激勵他們更好地干事創業。
要著力激發黨員主體作用,推動黨員在鄉村治理中成為先鋒鐵軍。帶頭推進鄉村建設,引導黨員實干在一線、奉獻在一線、發揮作用在一線。帶頭維護和諧穩定,要注重發揮黨員在調解矛盾、化解積怨、促進和諧中的重要作用。帶頭弘揚先進文化,引導廣大黨員做先進文化的倡導者、宣傳者、組織者,以良好黨風帶動社風民風,促進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鄉村治理體系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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