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浙江日報 今年是我擔任全國政協委員的第6年,看著一份份提案從呼吁到落地,幸福感和獲得感油然而生。
3月4日,習近平總書記看望參加政協會議的民盟、致公黨、無黨派人士、僑聯界委員,我有幸在現場聆聽了總書記的重要講話,內心至今依然激動振奮,更鞭策自己要盡職盡責、積極建言獻策。
我一直從事律師職業,這些年帶來的提案大多也是圍繞著法治建設。我通過深入調研發現,是否開展法律有效實施監督,對具體法律執行的效果是有重要影響的。我舉個大家都熟悉的例子,涉及環境保護、各種自然資源保護的法律在一段時間里,由于缺乏有效實施監督,被戲稱為“豆腐法”。近幾年,有關方面重視并開展了一系列環保和自然資源保護的法律有效實施監督,相關法律的巨大作用才得以發揮。
立法很重要,法律實施同樣不可或缺。我認為,兩者要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來謀劃和推進。“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建設高效的法律實施體系,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點難點。“世不患無法,而患無必行之法”和“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闡述的就是這個道理。這些名言,如今全部記在我的筆記本上。
今年參會,我在相關提案中對法律實施檢查監督帶來了一些建議:法律實施檢查監督,根要扎得深,關鍵是加強制度建設。建議在內部體制上,完善專門的法律實施檢查監督機制,確保有機構、有專人來抓這項工作。在外部監督上,出臺專門的法律監督檢查法規或在相關的法律法規中體現法律監督工作。
執法監督檢查工作,網要撒得大,要廣泛全面深入開展。通過開展廣泛全面深入的督查和執法檢查,保證所有的法律法規得到有效實施;進一步創新監督檢查形式,將其與專題調研、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專題詢問、聽取利益相關者的意見等多種形式結合,構成行之有效的監督鏈條;暢通公眾對法律實施中意見建議的反映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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