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聯誼報 確立城市建設戰略目標。重點把握四個轉變:一是更新內涵從物理空間環境改善到社會、經濟和生態相結合的綜合提升;二是更新對象從舊區振興到社區鄰里環境整體提升;三是更新思路從推倒重建到小規模、低影響的漸進式改善;四是更新主體從政府主導到政府、市場、公眾多元參與。
完善法規與政策保障。研究并出臺《浙江城市更新條例》,并制定相配套的系列技術標準和管理文件。同時,要加強政策保障與協同,重點加強資金保障、利益分配、市場激勵、公眾參與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及制定。
構建統籌聯動的政策體系和部門工作機制。建議在省、市兩級成立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統籌城市更新的重大事項決策;加強城市更新政策規劃與建設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的協同;加強城市更新政策同海綿城市、綠色低碳、生態文明城市等政策的融合,實現常態化更新態勢。
踐行公眾參與理念。城市更新內容導向上重點關注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問題,要始終把公眾意見貫穿于工作過程中,構建公眾參與和相關利益協調機制,廣泛動員各方力量共同參與到城市修補、生態修復的城市更新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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