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印發。我發現,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個以黨中央、國務院名義出臺的安全生產工作的綱領性文件,說明黨中央、國務院十分重視這項工作。
寫提案要上接“天線”,及時掌握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又要詳細了解本省的相關情況,下接“地氣”。于是,我就安全生產這個課題到省里有關部門進行了調研。在調研過程中,我發現我省基層安全監管專業人員少、年齡老化、知識缺乏、人員流動性大。提案切口要小,我就把加強我省基層安全監管人才隊伍建設作為今年提案的主題。
我從有關部門查閱數據發現,至2015年10月,全省1463個鄉鎮(街道)行政區劃,有安全監管部門的有1275個,占87.15%,實有人員4652個,其中兼職人數達1655人,占實有人數的35.58%。在基層工作的鄉科級職級以下干部中,低于40歲的有2100人,占年齡結構統計人數的40.6%,30歲以下的新生力量只有680人,占13.14%。從學歷的專業結構來看,具有礦山、化工、冶金有色、安全工程等安全生產有關專業的人數為550人,只占專業結構統計人數的11.83%,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的占統計總數的77%。面對全省440多萬家市場主體監管對象,基層安全監管人員捉襟見肘。
我還發現,近年來溫州和海寧安全監管部門采取聯合辦學的方式,培養當地亟需的安全專業人才。我省安全生產規劃提出要“完善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多方合作機制,整合我省安全生產人才資源,積極推進人才制度創新,加快培養安全生產亟需的安全管理、安全技術、公共安全和職業健康等各類專業人才”。基于此,我在提案中建議,要在總結溫州和海寧做法的基礎上,繼續建立完善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多方合作培養當地適用的安全生產專業人才的機制。同時,各級政府采取助學金、獎學金、以獎代補等方式,鼓勵和引導學生選報、學習相關專業,破解后繼無人的局面,同時加強對現有人員培訓的力度。
此外,我還建議要建立健全鄉鎮(街道)基層優秀安全監管干部選拔重用機制,促使人才進得來、留得住。激勵和鼓勵企業配齊配強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強化企業安全管理,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實現企業的持續安全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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