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組建成立專門的省級綠色投資銀行。以省屬國企為核心,吸引民間資本組建浙江省地方性綠色銀行,整合省屬國企在綠色領域的分散投資,借助政府背景和資金實力獲得較高信用評級,在國內外資本市場募集低成本資金,扮演地方政策性銀行角色推動我省綠色發展。在省級層面組建綠色產業基金,鼓勵有條件的市縣成立地方綠色產業基金,通過多級杠桿撬動幾十甚至上百倍資本。鼓勵在浙金融機構設立綠色金融部門,擴大綠色金融供給。
加大綠色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整合各類財政資金,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通過產業基金投資等方式,支持我省綠色企業通過股票證券市場融資。
加強綠色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健全綠色金融交易市場。我省還沒有統一的綠色金融資產交易市場,排污權、用能權交易的范圍和規模較小且缺乏整合,碳排放權交易沒有列入國家試點。而貴州成立了國家級綠色金融交易中心,北京、上海、廣東建立了地方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可資我省借鑒。完善綠色金融信用體系。應按照金融機構需求加快構建綠色金融信用信息共享體系,會同金融監管部門推行綠色評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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