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聯誼報 自從2015年我省推出發放“創新券”舉措以來,企業可以通過浙江科技創新云服務平臺申請“創新券”。產品研發過程中,企業使用科研儀器設備進行分析檢測,費用的30%以上可使用“創新券”進行抵扣。通過政府買單,既節省了產品的成本,也引導企業把更多資金投入到科技研發中。2016年1月到11月,我省已累計發放“創新券”3.91億元,已使用2.36億元,全省各類創新服務合同總額已達4.8億元,帶動全社會科技創新投入約40多億元。
調研中發現,“創新券”有效地促進了企業的科技創新,有力推動了實體經濟的發展,但也存在覆蓋面不夠廣等問題。建議擴大“創新券”發放對象的范圍。除了對在各類創新創業大賽取得名次的企業和創業者優先開放外,也應優先回應多次積極申請的潛力企業,如優先支持在最近兩年內未成功申報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的中小微科技型企業,鼓勵此類中小微企業加大研發力度。
多渠道、多方法提高企業使用“創新券”的積極性。可充分利用浙江科技創新云服務平臺,完善全省“創新券”網絡管理平臺,優化“創新券”的使用方式及用戶體驗,簡化“創新券”的領用、使用等流程,節省企業的運營成本;拓寬補助范圍、提高補助額度,在現有的基礎上提高項目整體補助比例,可通過項目金額劃分不同的補助比例,尤其對于合同金額較低的項目適當提高補助比例,同時提高同一單位可申報的年度限額,進一步簡化申請補助的手續和流程。
“創新券”要進一步應用于研究開發、技術轉移、檢驗檢測認證、創業孵化、知識產權、科技咨詢、科技金融、科學技術普及等科技服務。鼓勵科技、金融機構將持有“創新券”的企業列為重點服務對象,為其提供持續支持,助推企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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