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物業需要多部門協調,多元有效共治,可以由社區牽頭,進行有效共治;建立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如住建、民政、公安等定期會商機制;協調業委會、物業公司、開發商等開展基層民主協商,加強協商協調,提升管理效能;積極推動物業公司向規范化、品牌化、連鎖化方向發展,提升城市社區物業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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