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十三屆三次全會作出《關于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創新型省份的決定》以來,各級財政對科技創新的投入力度不斷加大,科技綜合實力明顯提升,但還存在著科技創新對經濟發展的推動力、支撐力不足,發展動力難以轉換、產業層次低、區域競爭壓力前所未有等困難和問題。一是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尚未真正確立,核心技術研發能力不強,自主知識產權不多;二是創新要素保障不力,創新人才匱乏、資金短缺、技術落后;三是創新服務體系不完善,法律制度不健全,創新環境有待優化。
為加快發展動力轉換,促進產業邁向中高端,確保“十三五”規劃順利實施,提出以下建議:
強化企業主體,提升創新能力。企業主體是科技創新的根本。企業要牢固樹立“世界領先”意識,堅持自我為主,立足長遠,鍥而不舍地進行關鍵技術攻關和基礎應用研究創新,著力培育原創性企業自主核心技術。要主動吸引高校院所進入企業共建研發機構,打造集技術攻關、人才集聚、創業孵化為一體的研發平臺。要注重引進國外先進技術,有選擇、高起點承接國際產業特別是產業鏈高端環節的轉移,開展消化吸收再創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要大膽“走出去”,設立或兼并、收購境外研發機構,利用國際資源提升技術創新能力。要開展商標國際注冊,培育自主品牌,實現以品牌經營為主的經營方式轉變。
強化要素保障,激發創新活力。資源要素是科技創新的保障。要激發企業家科技創新熱情,發揮企業家在科技創新中的組織作用,鼓勵企業將創新能力、創新成果及其產業化程度作為重要的分配標準,采取股權、期權等激勵措施留住人才。要采用柔性策略和優厚待遇吸引和集聚海內外高端人才和創新團隊來浙江創業、工作。要鼓勵科技人員以自主科技成果入股創辦企業,鼓勵高校院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科技人員離崗創業,或兼職為企業提供科技創新服務。要擴大科技型企業技術創新資金規模和資助范圍,制定完善財政資金采購新技術、新產品政策舉措,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小額信用貸款,探索政府購買技術服務機制。要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政府通過資金引導、項目推薦等方式帶動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并對銀行信貸支持科技成果轉化給予激勵和補償。
強化平臺支撐,挖掘創新潛力。平臺載體是科技創新的支撐。設立院校科技合作專項資金,支持引進國內外科研院所在浙共建創新載體,支持企業與國內外院校開展科技合作攻關、科技成果產業化和大院名校技術轉移中心建設。鼓勵創新載體采用市場化方式,為企業提供檢測、測試、標準等服務。增強產業集聚區、經濟開發區、高新園區創新功能,提升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科技城等創新平臺服務功能,加強科技創新項目、人才、資金、平臺和基地的統籌,構建以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為目標的協同創新機制。改造提升專業市場,加快建設特色小鎮,搭建研發設計、品牌展示、融資擔保、倉儲物流、電子商務等公共服務平臺,提供全方位生產性服務,推動傳統工業制造向現代智能制造轉變。
強化政府主導,形成創新合力。政府主導是科技創新的關鍵。要健全技術創新的市場導向機制,促進企業真正成為技術創新決策、研發投入、科研組織、成果轉化和受益主體。要轉變政府管理和服務職能,創新科技管理體制,充分發揮政府在科技創新中的主導作用。要強化科技同經濟對接、創新成果同產業對接、創新項目同現實生產力對接,形成一系列激勵創業創新的政策措施,促進創新要素的高效流動和有效配置,積極營造有利于知識產權創造和保護的法治環境、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崇尚創新創業的文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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