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6年04月14日 來源:聯誼報 作者:徐建平 通訊員 盛堤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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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31日舉行的浙江加快推進殘疾人全面小康進程新聞發布會介紹,我省從今年開始推行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康復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該制度預計將覆蓋近80%的持證殘疾人,164萬人次殘疾人受益。省政協委員倪禮敏的提案是這一制度的有力推手。
從專項調查和“十二五”以來的殘疾人狀況年度監測情況分析,我省殘疾人的整體狀況雖得到較大的改善,但與社會整體水平之間的差距仍在持續拉大。根據省統計局、省殘聯監測,2014年度浙江城鎮殘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全省城鎮居民收入的58.85%;浙江農村殘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全省農村居民收入的84.14%。此外,殘疾人在交通出行、醫療康復、輔助器具、護理照料等方面都需要付出較常人更高的生活成本。殘疾人收入低、支出大的矛盾將持續影響他們的基本生活,城鄉殘疾人家庭恩格爾系數等指數大大超過社會平均水平,掙錢少而花錢多。
2015年底,省政府出臺的《關于加快推進殘疾人全面小康進程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健全殘疾人福利補貼制度。整合殘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相關政策,建立完善殘疾人生活、護理、康復和社會保險等補貼制度,并實行補貼標準的動態調整。為推進這個文件精神的落實,在今年1月召開的省政協全會上,倪禮敏提案建議,由省民政廳牽頭,組織省人力社保廳、省財政廳、省衛生廳、省殘聯等相關部門,對殘疾人四類補貼政策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各地結合實際制定貫徹實施辦法,抓好工作落實,確保殘疾人四類補貼的對象和標準等具體內容嚴格按照省政府文件的規定執行到位。提案得到周新、李曉燕、陸財良、鄭瑤等委員的附議。
省民政廳等提案辦理單位積極采納提案建議。我省從今年開始推行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康復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同時申領以上四類殘疾人福利補貼,且四類補貼不計入城鄉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的收入。
據悉,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方面,我省將受益面擴大至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標準150%以下的殘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標準150%以下的勞動年齡段殘疾人。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方面,我省將范圍擴大至非重度智力、精神殘疾人。殘疾人康復補貼方面,將受益人群從0至6周歲擴展至0至18周歲。殘疾人社會保險補貼方面,我省擴面為所有持證殘疾人,對殘疾人參加養老、醫療保險按照家庭經濟情況、殘疾程度等分別給予部分或全額補貼。
各項補貼標準明顯提高。在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上,按照當地低保標準的30%發放生活補貼,按2015年底我省城市、農村低保月平均標準653元、570元推算,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享受每人每月195.9元、171元的生活補貼,并每年隨低保標準同步動態調整。在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上,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檔,分別給予每人每月500元、250元、125元的補貼;并對符合條件的在機構集中托養的殘疾人,在上述補貼標準基礎上分別上浮50%。在殘疾人康復補貼上,取消了原來按家庭經濟情況給予分檔補助,統一將殘疾兒童康復訓練補助標準從1.2萬元提高至2.4萬元,并對0至6周歲殘疾兒童免費實施手術、配置輔助器具和康復訓練等基本服務,增加補助年限;對殘疾人自費配置人工耳蝸等輔助器具給予適當補貼。
我省還加大醫療康復救助,對納入醫療救助的精神殘疾人門診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藥物個人自付部分,實行全額報銷;將殘疾兒童、精神殘疾人和“三癱一截”等成年重度殘疾人納入基層責任醫生簽約服務范圍,服務費個人承擔部分由當地財政給予80%補助。到2020年,每個設區市和50萬人口以上的縣(市)都建有1家示范性殘疾人專業康復機構,每個市、縣(市、區)都至少建有1家示范性殘疾人專業托養機構,人口在1萬以上的鄉鎮(街道)至少建有1家殘疾人庇護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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