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6年01月26日 來源:聯誼報 作者: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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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搭建“健康云”信息服務基礎框架,穩步推進區域內醫療機構的協同發展。加強區域衛生信息標準體系建設,加大國家標準和省級標準符合性測試力度,完善數據標準和通訊標準體系,促進信息互認共享。針對疾病編碼、手術編碼、收費代碼等基礎編碼不統一、多版本現象,省質監局應發布醫療衛生標準編制計劃目錄,省衛計委要集中力量梳理整合基礎編碼,加大支持影像、心電、內鏡等標準術語本地化研究,努力使省級標準上升為國家標準。加快搭建省級“健康云”信息服務基礎框架,破除信息壁壘,逐步接入省級醫院的數據信息,支撐省級醫院綜合改革實時監測、分級診療、基層責任醫生簽約服務等信息系統。加快研究和出臺“醫療+健康云”所需相關政策文件,以自由聯盟、共享共贏方式整合區域內各級醫療機構的醫療資源,開展互聯網O2O的診療新模式。加強人社、衛計和質藥監信息間的共享和業務協同,開展適應“互聯網+”的藥品第三方物流配送、金融支付和醫療保險業務,實現醫院與醫院、醫生與醫生、醫院與醫生之間業務上的無縫連接和全面協同。
健全健康信息互融共享保障機制,促進醫療協同服務的可持續發展。建立健全醫療信息化管理機構,強化醫療衛生信息人才在職培訓,建立健全人才選拔、培養、考核、評價等機制,為復合型醫療衛生信息人才脫穎而出營造良好氛圍。建立醫療信息系統長效投入機制,保障運維經費投入。建立多方參與的共贏機制,以市場力量加快醫療數據的集中共享。
加快健康信息隱私立法,推進醫療協同服務信息安全。進一步完善信息安全管理體系,加強健康信息系統操作、數據庫訪問、外部設備使用等安全防護體系建設。規范外包管理,從源頭上保證系統安全性。率先開展健康信息隱私權保護地方立法調研,保護患者隱私信息不受侵害。借鑒美國HIPAA及《衛生信息技術促進法》、德國《聯邦數據保護法》等健康信息隱私立法方面的經驗,研究制訂醫療隱私保護地方條例,明確病人健康信息保護的法律框架以及利用原則、限制原則、公開原則、責任原則等,細化健康信息隱私保護的法律制度,填補電子病歷立法體系的空白,推進醫療協同服務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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