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高質量的幼教機構制定 “待遇留人、事業留人、感情留人”專項政策。加大對薄弱地區的幼教進行督導和幫扶,提高基礎力量。盡快建立幼兒園教師專業成長機制,健全培訓課程標準。加大幼教科研的支持系統建設,在全省選擇部分優質的幼兒園和教師與高校和科研機構開展專項的教育科研,打造品牌幼兒園群體和名師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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